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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民政局、市委農(nóng)辦、市委編辦聯(lián)合印發(fā)《寧波市村(社區(qū))取消和禁入事項、出具意見(證明)和蓋章事項清單》的通知,取消部分之前在村(社區(qū))開具的證明。具體哪些事項被取消和禁入?哪些證明還可以在村(社區(qū))開?一起來看↓
寧波市村(社區(qū))取消和禁入的事項清單
寧波市村(社區(qū))出具意見和蓋章事項保留清單
寧波市村(社區(qū))出具證明和蓋章事項取消清單
根據(jù)通知要求,《寧波市村(社區(qū))取消和禁入的事項清單》《寧波市村(社區(qū))出具意見和蓋章事項保留清單》《寧波市村(社區(qū))出具意見和蓋章事項取消清單》自2023年10月2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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