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根據等級不同,北京市重要電力用戶每季度至每年將至少開展一次用電安全服務;全市重要電力用戶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應急演練。為進一步規(guī)范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全面提升本市重要電力用戶電力自救自保能力,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的《關于加強北京市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從10月8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集意見將持續(xù)至10月12日。
如何提升用電服務水平?征求意見稿提出,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要建立完善本市重要電力用戶數據庫,動態(tài)更新,并每半年報送一次。特、一級重要客戶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用電安全服務,二級重要客戶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用電安全服務,臨時重要電力用戶根據實際每年至少開展一次用電安全服務。
安全用電主體責任將進一步落實。征求意見稿明確,重要電力用戶是其產權內配用電系統(tǒng)和設備可靠性管理的責任主體,有義務配合做好供用電安全服務、達標檢查等工作。全市重要電力用戶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應急演練。根據季節(jié)和運行環(huán)境變化,還要進行自身用電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治。
用電安全服務、達標檢查是及時發(fā)現各類用電安全隱患的重要手段,因此,要嚴格隱患排查整治。征求意見稿規(guī)范了隱患排查整治流程,由重要電力用戶所屬行業(yè)管理部門督促未能如期完成隱患整改或隱患整改不到位的重要電力用戶如期完成隱患整改。未能如期完成隱患整改或隱患整改不到位的,將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經督促,具備整改條件而拒不進行隱患整改或隱患整改不到位的,將依法處理。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