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長沙一6歲男童跟媽媽回家進單元門時,頭頂玻璃棚突然炸裂,孩子的頭部被碎玻璃劃傷,血流不止。民警調查發(fā)現(xiàn),玻璃棚是一名11歲孩子從30樓扔下石頭砸碎的。當日,3個小孩背著石頭乘電梯到30樓,因不想將石頭背下來,便將石頭扔出窗外。
高空拋物令人深惡痛絕,“熊孩子”竟然將石頭從30樓的窗戶拋下,著實為之捏了一把冷汗。如果不是砸到玻璃頂棚上,而是直接落地,造成的后果恐怕不堪設想。
“熊孩子”不知深淺,但如果學校和家長平時充分進行教育,會做出這種危險行為嗎?更何況,11歲的孩子,已經不算小了,對于高空拋石頭的危險性應該有基本認知。譴責之余,很多網友紛紛指出此事所折射的安全教育嚴重缺失問題,不容忽視。
“熊孩子”30樓扔石頭或許只是個例,但很多孩子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識,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很多時候,所謂的“意外”,或許并不意外。
幾年前,“4名兒童在家烤火身亡”事件,曾一度引發(fā)輿論熱議。當時,4個孩子因為父母不在身邊照料,天氣寒冷在家里烤火,門窗關閉嚴密空氣不流通,導致疑似烤火中毒。這起悲劇,反映了孩子們常識性安全觀念的缺失,令人痛心不已。這樣的慘劇并非個例,每年冬季,常常有燒煤(或燒柴燒炭)取暖導致全家中毒的悲劇發(fā)生。而每年暑期,更是溺水等事故的高發(fā)期。
11歲男孩30樓扔石頭砸傷6歲幼童的個案再次提醒,安全教育是一項社會系統(tǒng)工程,其重要性再怎么強調都不為過。
當前,安全問題雖然已經被提升到“一票否決”的高度,但安全教育卻不盡如人意。對于中小學安全教育,有人曾如是形容: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為了考試干脆不要。雖然不無戲謔調侃色彩,但卻在很大程度上真實反映了安全教育的尷尬處境。不少學校領導和教師總覺得安全事故是小概率事件,抱著僥幸心理,安全教育常常是走過場而已。而即便正兒八經地開展安全教育,也往往打上鮮明的應試化烙印,用冷冰冰的說教和作業(yè)取代了豐富鮮活的體驗,最多適當點綴一兩次裝模作樣的消防演習。其實,在現(xiàn)在的技術條件下,完全可以通過孩子們喜聞樂見的形式讓安全教育變得生動活潑、入腦入心。
“熊孩子”30樓扔石頭所暴露的是一些家長在安全教育上的缺位。時任全國政協(xié)委員李鈾曾在一次提案中稱,中國每年近1000萬的孩子受到意外傷害,其中重傷及殘疾者超過100萬,死亡兒童達到10萬。而這些傷害事件中,大多數(shù)與監(jiān)護人的疏忽失職直接相關。
此次事件中,肇事孩子的父母都在外地工作,平時由奶奶照看。父母因為工作原因不能陪伴在孩子身邊,但這并不能成為家庭教育失職的理由。2022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明確提出家庭教育最關鍵的責任主體是家長,家庭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培養(yǎng)未成年人的良好學習習慣和行為習慣等。依法委托他人照護未成年人,應當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學習、生活情況和心理狀況,與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責任等。
目前,肇事孩子的父母正趕回長沙,警方也已就此事立案調查。沒有造成重大后果固然值得慶幸,但如果不能切實加強安全教育,養(yǎng)而不教、教而不當,當“熊孩子”惹禍生事造成嚴重后果時,必定會追悔莫及。 (胡欣紅 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