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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大中小學校體育教練員專業(yè)技術(shù)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將于12月起施行,明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數(shù)600人以上的公辦學校、普通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高等院校原則上設置1個以上專兼職體育教練員崗位。
據(jù)了解,體育教練員主要承擔學生體育運動專項技能訓練,學校運動隊訓練管理、輸送體育后備人才,組織各級各類賽事、校園體育社團活動等。任職學校體育教練員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小學體育教練員的學歷要求可放寬到大學??埔陨喜⒔?jīng)任職崗前培訓考核合格,任職高等院校的應取得運動健將以上技術(shù)等級稱號,任職小學、初中、高中、中等職業(yè)等學校的應具有國家一級運動員以上技術(shù)等級稱號,或獲得省運會前三名以上成績。學校體育教練員職稱納入體育專業(yè)人員職稱系列。
《實施意見》要求廣泛吸納體育人才,將高水平優(yōu)秀運動員、體育教練員納入本地人才認定范圍,享受相應的引進政策。鼓勵體校、俱樂部具備資質(zhì)的教練員兼職擔任學校體育教練員并按規(guī)定領取報酬。同時,搭建學校體育教練員作用發(fā)揮平臺,完善中小學?!敖】抵R+基本運動技能+專項運動技能”的體育教學模式,讓每位學生掌握2項以上運動技能。統(tǒng)籌安排全省青少年體育賽事,體育、教育部門共同制訂年度競賽計劃,統(tǒng)一注冊資格,分別組織實施各項賽事,健全小學、初中、高中、大學四級青少年體育賽事體系,鼓勵大中小學校建設學校代表隊參加區(qū)域乃至全國性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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